第二天早上醒來,我們幾個都掛著很大的黑眼圈。
小 A 睜開眼的第一句話是:「我們能換成功的吧?」
小 B 說:「應該能,錄音都有呢。實在不行,咱不是還有攝像頭嗎?她都這麼恐怖了,學校要是還讓我們跟她住一起,就是不對學生負責了。」
我覺得小 B 說得很對。
但是我們都沒想到的是,學校是打算對學生負責,但這是以犧牲另一部分學生的利益為代價的。
袁導跟我們說,林導那邊考慮到,昨天我們寢室的事件外加閑置群買賣事件,黃心學院的同學都對她印象很差,沒有人愿意跟她住在一起。
從昨晚的表現上看,黃心的精神狀態和心態都不太穩定,如果讓她獨居,她要是發生點什麼意外(比如自殺什麼的),都沒有人知道。
綜上,林導的建議是,希望我們能繼續跟她住在一起,直到她精神狀態恢復正常。
這是什麼邏輯?
穩定壓倒一切是嗎?
受害者需要為加害者服務是嗎?
我忍不住吐槽:「她這麼有大局觀,怎麼不自己和黃心住在一起啊,憑什麼犧牲我們啊?」
袁導給我倒了杯水,說:「我知道,這樣的決定對你們來說是不公平的。我跟學院的黨委副書記也提了,但是被駁回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