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實話,林哲的英文有些蹩腳,但是他的聲音帶著一種無與倫比的質感,說不好那是什麼感覺,沙啞又清澈。
他唱完后,我往他面前的盒子里放了一百塊。
他挑挑眉,淺褐色的瞳孔映出我的臉:「這麼大方?」
「妹妹,再送你一首吧,你點歌兒。」
我忘了當時點了什麼歌,只記得我聽了一首又一首,直到夕陽西下,天邊像是海水滾進了沸騰的巖漿,灰藍色里泛起一抹褪色的金,像是什麼真實又虛幻的油畫色彩。
那之后我每天都去聽他唱歌,每次都給一百塊錢。
給到第五天的時候,他拽住了我的手:「差不多了,你還是學生吧,留點錢吃飯吧。」
我當時脫口而出:「我有錢!」
他卻笑了,半晌后伸手摸了摸我的頭:「行,你有錢,那請我吃個飯吧。」
我們吃了一頓海鮮小面,吃完卻是他主動結賬,然后告訴我:「以后你來點歌我免費唱,甭給我錢了。」
臨走之前,我鬼使神差般地叫住了他:「能留個聯系方式嗎?」
……
愛情來的時候不講道理,很快我就搬進了他那個陰暗窄小的地下室里和他同居了。
我這才知道,林哲一直有個音樂夢,他已經北漂了一年多了,只為了碰上賞識他的人。
當時我們以為,好日子很快就會來的。
只是沒想到,這間地下室一住就是七年。
現在他終于紅了,我們也有錢買房子了,終于不用再吃苦了。
我不想相信我陪了他這麼久,他會喜歡上別人。
我也不能相信。
03
第二天,我沒打招呼就去了林哲公司。
前臺不認識我,我給林哲打了電話后,他急匆匆地下來接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