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搖搖頭:「別說了,我一會兒就走,十一給我吧。」
十一是我們一起養的一只烏龜,因為是十月一號我生日那天買的,所以叫十一。
那時候我很想養個寵物,其實最喜歡的是藍金漸層的小貓,但是太貴了我們買不起。
林哲大概是看出我的失望,在我生日那天神秘兮兮地帶回了一個盒子。
在我驚喜地等待中,他打開盒子,里面是一只半個巴掌大的小烏龜,受了驚四肢頭尾都縮了起來。
我笑罵他:「我要個帶毛的,你給我買了個帶殼的回來!」
林哲急著解釋:「養好了也能帶毛兒,綠毛龜你沒聽過嗎?」
片刻后他低下頭,有些失落道:「我現在還沒錢,以后我有錢了一定給你買,好不好?」
我抱緊盒子,在他臉上親了一下,歡喜道:
「我很喜歡!」
后來,我們把十一叫成兒子。
我懶得換水的時候,林哲會一邊收拾一邊跟烏龜碎碎念:
「你看你媽,都不管你死活,還得是你爹對你好。」
而現在,他已經不知道多久沒有去看一眼十一了。
林哲還在解釋,他懊悔道:「我就是一時沒把持住,那個女的太騷了!
「老婆,老婆你信我一次,是我該死,是我傻逼,你打我也好罵我也好,就是別不要我……」
他可憐兮兮地趴在我腿上:「求求你了。」
他向來知道怎麼對付我。
當初他把我給他填詞的一首歌偷偷賣掉,我也很生氣,提過分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