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徐珊珊知道她已經沒有退路了,非常努力,也很用心地在學,在經紀人離職后幫我頂了上去。
徐珊珊和林靜這對原作中的閨蜜,很是互相折磨了一段時日,后來林靜因為太過囂張跋扈,塌房了一次,徐珊珊占據了主動權,終于不用在她手下受氣。
我認真帶了她一年,把公司交到她手里,讓她實現了財務自由,她女兒管我叫我干媽。
林越很后面才知道我們搞在一起,他很震驚,也很慌張,后來發現我們真的在一起搞事業,跟他無關,也對他根本不感興趣,這才放下心來。
但是他始終不敢跟徐珊珊見面吃飯,他們唯一一次打電話,是徐珊珊找我對合同。
他接起以后,她立刻說「你怎麼能隨便動人家手機」。
林越氣得半死:「我怎麼就不能接她的手機?」
徐珊珊對于他的觀感,從此就變成了「那個男的」,而且跟天底下所有的閨蜜一樣,覺得他有點配不上我。
再說宋銘看到徐珊珊跑了,誒居然發展得挺好,變得這麼容光煥發雷厲風行的一個御姐,就回來糾纏她。
徐珊珊說:「我很忙你跟我助理約時間去。」
然后行程排到兩年外。
宋銘在公司鬧,在她家鬧,但沒有結婚證,不算家庭糾紛,被抓去拘留了。
他出來的那天,林越還罵了他一頓,說他這事兒上非常混蛋,品性低劣!不像個男人。
后來他就老實很多。宋銘很怕林越不理他,有點 gay 里 gay 氣的。
我跟徐珊珊說:「你是真的天選之女,命中注定就沒有那張結婚證,也不用什麼離婚冷靜期,在事業開始之前就先把女兒生好了。」
徐珊珊現在對這事兒的看法也很樂觀:「宋銘人雖然辣雞,但女兒給我生的又漂亮又聰明,渾身上下也就條 x 染色體可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