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怎麼樣,我們已經十年了,十年!我在外面卻還只是你的男朋友,那個姓白的小白臉可以忍受,但我是跟你白手起家的啊!唐心柔,你說過我要什麼你都會盡力滿足,那我就是要那張紙。」
我后來想了想,也行吧,無所謂了。
我雖然不是很有道德感的人,也不太想負家庭責任,當初跟林越處對象純粹因為感覺他活兒挺好,睡一睡也沒關系的嘛。
但他因為我的這種玩玩的態度,受了很多精神上的折磨,我對他有愧疚的。
而且他這幾年也長進了,跟原作里判若兩人,為人處世待人接物都有修養多了,不但是個正常人,而且比正常人這條標準線都要高很多。
人品在我見過的男人里基本上是數一數二的,認知上也能接受全新的東西,會站在我們女性的角度看問題,跟普通男人是完全不一樣的。
那我覺得也沒大關系。
反正以后處不好可以離婚的嘛。
法律保護的是有錢人,我連財產交割這塊兒都不虛。
我是行動力超強的人,第二天就帶他去了民政局,他拿了證出來很虔誠地跟我說:「以后我生病動手術,你就可以簽字了。」
「你不怕我拔你氣管啊?」
「你這個人,殺心太重,剛結婚就要殺老公。」林越搖搖頭,現在他也會反過來對我進行道德說教了。
我們的婚禮非常盛大,非常鋪張。
我是完全不愿意這麼操辦的。
但是林越堅持:「我在這個地方跌倒過,我就要在這個地方爬起來。我必須要大操大辦,告訴所有人,我林越終于舔到了。」
「沒有必要這麼謙虛,我都不好意思了,你現在是法律意義上的老公,你說話可以硬氣點。」
「那你今天晚上給我睡一下。」
我真的要被他笑死。
不過事實就是結婚真的很費神,我們也都是三十多歲的人了,沒有那些世俗的欲望,當晚就在莊園的花園椅上靜靜地靠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