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算是青梅竹馬了。
后來他跑去國外上大學,我們的聯系就斷了,不知他什麼時候回國了。
親戚們看過我之后,陸陸續續回去了,留下爸媽和妹妹照顧我。
期間林東臣也悄悄出現過,趁我睡著,趁病房里沒人。
他有時候遠遠地看我良久,有時候趁病房沒人偷偷地親吻我的額頭。
我在醫院休養了幾天就出院了。
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跟林東臣離婚,所以我用了最快的速度,不容拒絕地讓林東臣跟我領了離婚證。
離婚那天,他在民政局門口哭得泣不成聲。
而我轉身離開,毫不留戀。
14
我好像病了。
雖然已經離婚,可我總是會時不時地想起之前的林東臣,想起康晶晶母女的所作所為。
我真的很難釋懷。
可是有時候又不可避免地想起幾個月前,明明我和林東臣還是令人羨慕的神仙眷侶,怎麼突然間就變成這個面目全非的樣子了呢。
可我又真的恨極了。
我被她們母女害得失去了生育能力,這輩子再也沒法有孩子了,而林東臣還要給那個孩子拿錢治病。
可罪魁禍首桃桃,只是一個五六歲的小女孩,一個未成年人。
她根本不會受到任何懲罰。
她害我失去了孩子,害我再也不能生育,可是她卻沒有付出任何代價。
我好恨。
甚至我住院躺在病床上這段時間,康晶晶還趁著病房沒人來惡心我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