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怎麼樣也應該哭一下吧,意思意思也行。
畢竟我倆也是睡了三年的交情。
許久,他用食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。
說:「不知道你是不是死得其所。」
空曠的房間里沒有人回答他。
他冷靜地跟警察交代了我的生平。
「她喜歡粉色。」
「她的職業是記者。」
「她的虎口有一顆小痣。」
「我是她男朋友,不是丈夫,我們并沒有建立合法的同居關系。」
說來好笑。
林晏時一開始就告誡過我:「不要在我身上找任何的安全感,我沒有那東西,也不要試圖用愛感化我,我永遠不可能結婚,所以如果你有那方面的想法趁早跟我斷了。
所有的人都以為我們不能長久。
但他卻成了最了解我的人。
他的眸子空洞,薄唇陳述著我生前的愛好和習慣。
我心想,他到底知不知道我最喜歡什麼姿勢。
還有一點,我不得不吐槽——
林晏時,你裝都不裝一下嗎?你這麼冷靜,警察不會懷疑你跟這次的兇殺案有關嗎?
可我的顧慮在活人的世界里簡直多余。
說到最后,林晏時的姿勢由靠著椅背到微微向前傾。
手指交疊。
「我想看一下事發時候的監控。」
林晏時看完就走了。
再也沒去過警局。
也沒有來見我。
山不見我,我自去見山。
我看到他辭職。
自然也不是為了我。
而是他要創辦一個公司。
做投行當然掙錢,但是林晏時更想做一個老板。
公司創立初期,總是比較困難的。
所以他連我的葬禮都沒有出席,我十分理解。
殯儀館的人時不時跟他確認一些費用,他每次都說:「用最貴的就行。」
他大概不知道,他最迷人的時候就是這麼壕無人性的時候。
4
「但是這三年,都沒人給我掃墓。」
我有些委屈。
林晏時不吃這套。
「我雇了人去給你掃墓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