慘遭謀殺之后,我發現自己出現在法庭上。
我仔細地看了半天,確定那個法官不是閻羅王,書記員也不是黑白無常。
媽呀,我這是……魂穿了?
「被告人薛星海,犯故意殺人罪、放火罪,依法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決定執行死刑……」
嚯,又殺人又放火的,是該判死立執。判得好!
我一邊在心底喝彩,一邊東張西望,想看看這個薛星海長什麼模樣。
「薛星海!老實點!」
兩個法警從側面摁住我,在我耳邊低吼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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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上訴了。
「呸,你個人渣也配上訴?趕緊下地獄吧!」
我的獄友叫張正義,得知我要上訴,罵了我個狗血淋漓。
順帶一提,他也被判了死刑,罪行是搶劫殺人。
「連這種搶劫殺人的惡棍都看不起我,我這具身體究竟做了什麼天怒人怨的事啊?」
根據相關規定,我不可以查閱卷宗及筆錄。
于是我聯系法院指派給我的辯護律師,讓他給我講講我的案子。
「你,薛星海,懷疑女友出軌,心生怨恨。2023 年 4 月 4 日下午 1 點,你在女友家中和她大吵一架,用一個銅制擺件砸了她的頭,使她重度顱腦損傷致死。
說到這兒,律師小王咬了咬牙,一口唾沫吐到我臉上。
「為了掩蓋你殺人的罪行,你放火點燃了你女友的家,火勢蔓延到三個單元一百多戶人家,遇難人數……」
說到這兒,律師小王都哽咽了。
「你為什麼還不去死啊?你怎麼有臉上訴啊?」
是啊,如此罪行,真是百死難贖——關鍵是,我不是薛星海啊!
「我的女友叫什麼名字?」我問小王。
小王愣了一下,整個人都氣得發抖。
「你這個惡魔!你連她的名字都能忘?她叫花顏兒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