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此,他以各種借口,出現在我面前,後來我才明白,他是看上我了。
他向我父母承諾,只要他們答應我和他的婚事,就給40萬彩禮。
於是父母便替我答應了他的求婚,收下了那40萬。
我根本想不到,自己就這麽被「賣給」了一個連好感都談不上的男人。
我哭著求父母把錢還回去,可他們說,錢已經拿去付了弟弟房子的首付。
而他們後面的話,我一個字也沒有聽進去。
我走投無路,只能半夜帶了身份證和並不多的存款,打算出逃。
卻不想正撞上了晚歸的弟弟,他一嗓子喊來父母,將我關進了自己的房間。
後來,孫鶴年聽說了此事,特意找到我家。
他和我道歉,說他知道他做得過分了,但卻是真的喜歡我。
他說,他不敢說他對我的喜歡有幾分,但至少不會為了區區四十萬而放棄我。
這句話,狠狠地戳到了我的軟肋。
他又說,他會對我好,至少會比我父母對我好,不會再讓我受盡委屈。
我動搖了。
其實我早便受夠了父母的重男輕女,如果能就此擺脫這樣的環境,過上新的生活,或許也不是壞事。
他看著我猶豫的樣子,說出了那句讓我至今難忘的話。
他說:「給我半年的時間,如果經過半年的相處,仍無法讓你對我的印象有絲毫改觀,我放棄。
按照我當時的處境,我除了答應,還能如何?
後來的那半年,孫鶴年對我展開了瘋狂的追求。
我想開家服裝店,他張羅著選址、辦理營業執照的事;
我在家裏住著受氣,他便幫我在外面租了房子;
他時不時送我禮物,帶我出去玩,為我下廚,為我過生日……
我從未談過戀愛,在他這般的瘋狂追求之下,我妥協了,漸漸喜歡上了他。
但現在想想,我之所以會被他打動,不過是在過去二十年的人生裏,從沒有嘗過被愛的滋味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