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望著保姆車后面的邁巴赫,輕聲道:「那時候還小。」
7
當時和傅星沉在一起后,我們的相處卻跟普通朋友差不多。
他給我講數學題,我幫他聽寫英語單詞。
他打籃球,我給他送水。
我跑 800 米,他在跑道內側陪跑。
每周五我們就去學校外面的小吃街吃飯。
我帶他去吃路邊攤。
十塊錢的豬腳飯、五塊錢兩根的淀粉腸、三塊錢一袋的醬香餅。
他每次都吃得很高興。
我還納悶,傳聞都是假的吧。
太子爺明明很好養活,一點少爺脾氣都沒有。
直到有一天,他的室友找上門來。
「能不能別讓星沉陪你去吃那種路邊攤了!他已經掛了兩次水了!」
我才明白為什麼每次周五吃完路邊攤,周一早上他就會請假。
把高嶺之花拉下神壇,是有罪的。
高嶺之花,就應該一直被仰望、被遠觀。
我刻意掩蓋他和我的區別,其實大到我無法忽略。
他一雙鞋是我三個月的生活費。
他喜歡的機車,夠我們家還兩年房貸。
他每逢寒暑假就出國玩,而我十幾年來都沒有出過市。
他是高的山,我是低的谷。
敏感又自卑的我用了一個很蹩腳的理由,提出分開。
傅星沉也知道我的理由是編出來糊弄他的。
但身為天之驕子的他有他的驕傲,從不曾低頭求人,只是用那雙濕漉漉的狗狗眼看著我,又氣又委屈。
高三那年,他便出國了。
從此我們再也沒有聯系。
8
思緒回籠,我已經坐在飯桌上。
一群人相安無事吃完飯。
傅星沉捎我一程,一路上他都沒有說話,我松了口氣。
不用跟前任尬聊,哦耶。
到我家樓下時,他卻睡著了。
我輕聲喚他,沒有反應。
我戳了戳他,沒有反應。
司機一臉為難,「少爺在倒時差,一時半會醒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