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賀承文是家里唯一的男丁,所以家里這套房子都給承文,等承文年滿十八歲就去過戶。
家里也沒別的財產了,現金只有這四十萬的賠償款。我今年十九歲,還有三年大學畢業,本不想繼續上學的,可爸爸不讓我放棄學業,讓我哪怕休學了,也要在家里松快了重回校園。
現在有了這四十萬賠償款,家里挺松快的,所以我決定繼續上學,這四十萬賠償款,我拿三萬做學費和生活費。
賀瑤今年才念高二,高中兩年的學費生活費,加上四年大學的費用,大概要五六萬,瑤瑤從小沒吃過苦,所以算寬裕點,拿十萬。
剩下的二十七萬都給承文,十七萬夠他一路念完大學了,還有十萬,做他娶媳婦的彩禮錢。」
賀瑤不干了,憑什麼她拿十萬,賀承文卻拿了一套房和二十七萬。
「不公平。」她當著眾人的面嚷嚷。
我嘆了口氣,苦口婆心:「承文是家里唯一的男丁,年紀又小,我們做姐姐的,就不要跟他爭了。你要是覺得錢不夠花,我那三萬也給你,我去申請助學貸款勤工儉學。」
親朋好友們都夸我是一個好姐姐。
賀瑤不好再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