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這想法說給姑媽,讓她把顧北挪用的錢,算我個人賬上。
姑媽再次反對我們的婚事。
甚至,她說,如果我執著要嫁給顧北,不如就分家吧。
為此,我還和她吵過一架。
我想,可能在我結婚之前,還發生了什麼事情,導致的結果就是,我和姑媽當真決裂了。
但是,相機沒有拍攝記錄到,所以,我也無從得知。
這段時間,我特意請了幾個狗仔,跑了一趟顧北老家,卻是得知——
顧北的弟弟,僅僅只比他小一歲。
不是讀書的料,所以,一早就出來工作了。
開始還好,這幾年,顧北手里有點錢,自然免不了吹噓和貼補家用。
弟弟就有些坐不住,開始鬧騰:「哥啊,你在城里娶漂亮的豪門小姐,弟弟我還單著呢。
「給我在老家蓋個房子,我也好娶媳婦。」
顧北的父母也幫腔,于是,顧北不得已,開始在老家審批地皮,修建房子。
但是,顧北這人虛榮,愛炫耀,控奢侈品,他本身并沒有太多積蓄,于是,便想到從我家公司賬上挪用。
挪用公款,對他來說,一點心理壓力都沒有。
畢竟,娶了我,公司都是他的。
但是,顧北自己也沒有想到,家里的弟弟不爭氣,染上了賭博的惡習。
他給過去的錢,少部分花在了修建房子上,大部分,都被他那個弟弟給輸掉了。
房子還沒有建成,他已經挪動三百多萬,就這樣,他弟還在外面虧了一屁股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