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這二十多年,真TM白活了!」
說了這話,我更emo了,給自己灌下一大杯啤酒,給南南發了條語音。
「給老子滾下樓!都怪你要演什麼的情侶,我現在連發小都丟了!」
我從沒這麼委屈過,竟然開始哭了起來。
這時候,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了:「你發小沒丟。」
我整個人撲上前,拽著南南講了公司那個空降的氣人領導,地鐵上吃辣條吧唧嘴的小年輕,還有下班時候向我碰瓷的老大爺。
雖然南南沒有幫我幫腔,但僅僅是他坐在我面前聽我說,就足夠安慰到我了。
我侃侃而談間,楊大嬸帶著一家老小來吃飯,八卦地上下打量我跟南南。
南南順勢坐到我旁邊,又親了我一口。
我的酒徹底醒了。
為了演戲?還是情不自禁?
我直勾勾地盯著南南,徹底明白我喜歡上了我的發小,我的竹馬!
14,
認清我對南南的感情后,這段膈應人的關系沒有發生變化,但至少我自己算是松了口氣。
既然「喜歡」那就直球出擊!
老天有眼,南南這幾天有點不舒服,我假模假式地讓我媽熬了粥,給南南送了過去。
南南瞥了眼:「大哥,我胃炎,喝粥反酸水。
靠!你跟我拽病名,這可就超綱了。
一次不行就兩次。
我開始像個高中生一樣隔幾個小時就給南南發微信「關心」他一下。
但竹馬這種非正常的男女關系真的太難發展成情侶了,他錯誤把我的關心當成了諂媚。
「借錢就直說,這回又要買什麼。」
我不愿意被識破倒追不成的小伎倆,硬著頭皮回了個:「三百,口紅,下周發工資就還你。」
盼盼十分精準地總結了我當時的情況:「你拿著個錯題本妄想得一百分是不是腦子有泡?」
我掰著手指研究了下為數不多的「以失敗告終的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