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不去了!」我迅速反擊。
「你生什麼氣呢!」但這句話后面加了個憤怒的表情,我一下子就炸了。
「問你自己!」
然后我就匆匆拉上了窗簾。
我希望南南哄我,那種毫無理由的哄。
因為一旦我說出是因為前女友這種無理的生氣理由,就會顯得我自己非常幼稚。
但我早已把自己架上了沒有退路的境地。
作為竹馬我在南南身邊占了太多特權,但作為女朋友卻毫無優勢,所以我急需南南給我一個肯定。
這一刻我盯著鏡子里的自己,怎麼就這麼難看呢!
可為了個前女友就這麼放棄演唱會,那可是閃耀了我整個青春的男團啊!
18,
粉絲當自強!
我依舊陷在牛角尖里,演唱會當天,自己買了張高鐵票,前往了演唱會舉辦的海邊城市。
但我……確實高估了自己,以及初代男團的受歡迎程度。
我看錯了時間,抵達演唱會場館時,臨近演唱會僅剩五分鐘。
黃牛手上的外場門票從幾百飆到了幾千。
「該死的前任!」
氣歸氣,為了我的偶像,我咬牙決定買下票:「也是就吃兩個月土的事兒!」
我這樣安慰自己,準備掏錢,可一摸外套口袋,我手機不見了!
「大哥,我手機沒了,要不你先把票給我,我聽完演唱會一定想辦法還你錢!」
該死,這個時候我第一個反應竟然還是聽演唱會?
「姑娘,要不我幫你報警吧……不對,我是黃牛,見不得警察……」
這大哥的腦回路比我還清奇,說完這句話就腳底下抹油,跑了!
沒了手機的我仿佛是個廢人,路癡加社恐本恐。
我圍著場館足足走了一個小時,連個警亭都沒見到。
演唱會早已到達高潮,但歡樂屬于他們,我一個人在寒風里委屈得想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