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女兒被殺時只有一歲八個月,身上沒有一塊骨頭是完整的。
嫌犯是未成年人,只有8歲,沒有判刑,還被保護起來。我用了十年的時間,等著他長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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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于小嫚,別看我頭發全白了,今年我也只有34歲。
沒有人知道這十年我是怎麼過來的。
我生在一個小山村,只讀到初中畢業家里就不讓上學了。18歲時我爸把我送到鄰村一戶人家,讓我當媳婦。
當地的風俗是要生出個兒子才能登記辦婚禮。男人比我大十多歲,天天喝得醉醺醺的,村子里大多數人都出去打工了,他不出去,也不讓我出去,我們和公婆一起守著一小塊地,日子過得很苦。
吃苦我不怕,從小就苦過來的。挨打我也不怕,從小也沒少挨打。
第二年我生了個女兒,婆婆也開始打罵我。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生孩子時落了毛病,后來我一直沒有懷孕。
男人開始嫌棄我,每次往死里打。也是被打急了,那時我也年輕,一時腦子發熱,做了我后悔一生的事,從家里逃出來,沒帶上我的女兒。
我知道這事兒是我錯了,可我身上只有一塊多錢,吃飯都成問題,我真的沒辦法帶她走。我是想等我到外面落下腳,能養活自己了,再把女兒給接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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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面的三年,我到處流浪,打工,因為沒有文化,做著又苦又累的工作,拿著最少的工資。這樣我還是挺滿足的,不用做夢都擔心被打,沒有人天天罵我,窮也開心。
只是我還沒有能力接女兒出來,摳摳搜搜才存下五百元,生病都不敢去醫院,這是我的希望。多存一毛錢,離我女兒就更近一點。
因為怕被抓回去,我一直沒有跟老鄉聯系過,看到熟人也躲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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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表姐是個意外。
我在飯店洗碗,下水道堵了,從后廚端污水出來,潑到綠化帶去。
表姐路過,濺到她的身上,她張嘴就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