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這麼大,我身上連件像樣的首飾都沒有。
這在從前,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。
我連那個買一送一的贈品小玩具都不配有。
玉器店內,我看著她像個小孩子一樣,給我挑選適合膚色、樣式新穎的首飾。
被媽媽忽視,姐姐不開心,在一旁陰陽怪氣。
她卻板著臉,難得正色:
「佳佳,你妹妹已經被忽視十七年了,這是我們欠她的。」
她好像真的變了。
回家路上,我們碰見了一個手持菜刀的精神病。
換做以往,她不推我出來擋槍都是萬幸。
可這一次,她卻主動站出來,擋在我身前。
我將人推開,在大眾面前表演了一下空手奪白刃。
圍觀群眾鼓掌叫好。
她看向我的眼中滿是關切:
「樂樂,你沒事吧?有沒有受傷?」
那一刻,我好像感受到了缺失已久的母愛:уƶ
「沒事。」
我冷著臉將人推開。
【小家伙,難過了?】
【不是難過,只是覺得可笑。從前無數個日夜,我期盼她能給予我她對姐姐哪怕百分之一的關愛,可現在她真的知道后悔,過來彌補我,賠償我,我卻沒有絲毫波動。我是不是心腸很冷啊?】
【忘記瘋門要義了嗎?少反思自己,多責備別人!】
22
被瘋姐魂穿后,我好像變成了爆紅體質。
英勇制服精神病的視頻被上傳到網上,網友夸我身手矯捷,是當代俠女。
我又紅了。
很快,有經紀公司找到我,想和我簽合同。
他們說只要我愿意,分分鐘能將我包裝成新時代網紅,年入千萬不是夢。
年薪千萬啊!
我猶豫了三秒,拒絕了。
輿論風向很可怕,前一秒將你捧入云端,下一秒就能將你踩入泥潭。
見我拒絕邀請后,瘋姐夸我真是一棵清純不做作的野草。
【嗨!沒這回事!你看他把一千萬直接打我賬戶里,我同不同意!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