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爾看上順眼的,也會似真似假的談個戀愛。
不過認真談的也有一段。
剛畢業的小奶狗,眼神凌厲,像只小獵豹一樣侵犯性十足,長得非常非常的帥——當然帥,娛樂圈就沒有不帥的。
我第一次看見他,也是他跟在經紀人身后過來向我敬酒。
我意興闌珊的淺抿了一口,直到他跟我說:「姐姐,你不抬頭看看我嗎?」
我抬頭看他,他朝我微笑:「我叫沈煊,我比任煦帥多了,又比他年輕,還乖巧聽話,你要不要試試我?」
這倒挺有意思的,娛樂圈很多見不得的交易都是掩在華麗的帷幕下進行交易的,一個心照不宣的眼神,擦肩而過時撓過掌心的指尖,表面上永遠光鮮亮麗。
這樣大剌剌用直白炙熱的眼神望著我,在我面前提這個建議的,老實說,他是第一個。
我笑起來,我說:「好啊。」
一開始其實只是玩玩,你知道的,大好年華,美男如云,我本就是人間游客,沒必要為誰守寡。
沈煊確實年輕,乖巧聽話,只有一點不好——占有欲實在太強。
他會在我應酬前張牙舞爪的讓我一整夜別想入睡,然后得意洋洋的在我脖子上像個小豹子一樣咬個牙印宣示主權。
我們也被媒體拍到過,我處理過幾次這種新聞,他兇相畢露又委屈的問我:「姐姐,是不是我很讓你拿不出手?」
我無語,他是流量愛豆,站在舞臺上唱歌的時候能將所有女生迷的大聲尖叫又死去活來,我只能好言耐著性子溫柔的順毛:「我們緋聞爆出去對你影響不好,你還在上升期。」
他根本不吃這套,語氣兇巴巴的:「可是我想讓全世界都知道,你是我的。」話鋒一轉,又變的委屈:「我這樣黏人,你一定覺得我很煩,可是我只是怕。」
他像演戲一樣,又切換出一種情緒,語氣變得咬牙切齒:「外面那些妖艷賤貨,看你的眼神就像蒼蠅盯肥肉,恨不能把你吞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