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剛走到他們跟前,小禾便伸著那臟兮兮的小手,滿含期待仰頭看我:「行行好吧大爺,我和娘親兩天沒有吃過一口熱粥了。」
我從腰際掏出一錠金子,俯下身交到小禾手上。
至于琳娘,我并不敢看。
身為谷永祥時,我從未負過她。
年前琳娘染了重傷風,便由我帶小禾進城叫賣。豈料我們剛回到村口,卻見家的方向火光沖天。
村里人告知琳娘還被困在屋內后,我當即撇下小禾沖進了大火里,以獨臂托起琳娘將她從火海救出。
彼時琳娘傷風昏迷,臉已被燒毀了大半。
小禾跪在琳娘身邊哭泣,我則無暇悲傷,只想從火海里救出些物什出來。
物什于我們,無異于是全家人的命。
只是這第二次身入火海,我再未能平安出來。
屬于谷永祥悲苦的一生,就此終于火海。
4
再醒來,我身在富貴家,是父母捧在手心的二世祖,是與華黎有著婚約的未婚夫。
看著擺在眼前的萬千富貴,我再無法搖頭說一個「不」字。
如若有選擇,誰又愿意選擇苦難呢。
是以,我接受了時琮的身份,也心安理得同華黎完了婚。
生而為人二十多載,我卻是第一次感受到「人」之意義。
我也終于明白,過去我愛琳娘,是因為我只配愛她,而不是非她不愛。
琳娘啊,莫要怪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