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律師也是聽得同情萬分,認為我確實理虧,但是法律上不一定判我輸。
所以勸說陸天明爸媽,先和我談,最好能補償他們一筆費用,畢竟人死不能復生。
陸天明爸媽想了想,還是錢最重要,就全權托付給了律師。
可是呢。
婚禮我們確實辦了,但是結婚證是沒有領的。
在他們老一輩的觀念中,辦了婚禮就等同于結婚,他們可不管什麼領證不領證。
而律師沒想太多,默認我和陸天明已經領過證,是合法夫妻。
等到我說我們沒證時,他才恍然大悟自己的想法先入為主了。
陸天明爸媽口中的結婚只是婚禮而已。
——這簡直是他律師生涯中巨大的污點。
說什麼不肯再幫陸天明爸媽告下去。
陸天明他爸急了,差點跳腳。
這都臨門一腳了,律師卻在這時候說不干。
什麼意思?
這是被我收買了嗎?
當他們陸家是好欺負的?
陸天明他爸打聽了那個律師所在的事務所。
上門去對峙,問他為什麼不干了,是不是被我收買了。
律師也氣急了,滿肚子地怨氣:
“有你這麼坑人的嗎?沒領證這麼重要的信息竟然沒說,廢話一大堆,情緒一大堆,偏偏起決定性作用的信息沒說!”
陸天明他爸橫慣了,哪里受得了被小年輕這麼怒懟,立刻脾氣也上來了:
“我不懂什麼領證不領證,反正在村里辦過婚禮,那就是結婚了。現在你臨門一腳不干了,純屬收錢不辦事!要麼繼續打官司,要麼退錢,否則后果自負!”
陸天明他爸撂下狠話,摔門就走。
12
陸天明他爸回去后越想越氣,找了一幫老爺子們,一起上律師事務所討個說法。
俗話說,人多好辦事,今天這麼多人在這兒,怎麼也要給個交待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