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夜我蹦迪蹦的正happy,撞見掃黃大隊。
我還在吐槽誰這麼丟人現眼,就被一同帶進了局子。
審問警官還是我老公。
1.
我蹦迪蹦噠一半,看見一只又奶又狼的修勾,于是端著酒杯準備去撩一撩這只修勾。
突然,一支隊伍沖進酒吧。
為首的警官開口:“這間酒吧涉嫌違法交易,在這里所有人都跟我去趟警察局接受審問。”
what?
老娘在家都是乖乖女,好老婆的身份,好不容易趁著老公出趟差,出來蹦個迪,就撞見掃黃大隊?
我來到警官面前,哀求道:“警察大哥,我沒有,我也不敢有,你放我走吧。”
若是讓那男人知道我跑去蹦迪被抓進局子,還不打斷我的腿!
警官不問所動,“所有人必須接受審問才能離開。”
我:“……”
2.
我被帶進局子,跟個犯人一樣蹲下來。
他們還要錄像,我只好抱頭捂著自己的臉。
以前我看掃黃視頻的時候覺得這些人真丟臉,還被錄了進去。
現在我也真的被錄了進去。
可我真的是冤枉的啊!
我老公就是警察,我敢頂風作案?
“怎麼這麼多人?都犯什麼事了?”
突然一道低沉磁性如同大提琴般動聽的聲音在審問室響起。
我蹲在角落里,聽到十分耳熟的聲音,抬頭一看。
我的媽呀!
我老公!
嚇的我連忙低下頭,把自己遮擋嚴嚴實實的。
我跟沈舛是初中高中同學,大學畢業后因緣巧合之下,迫于雙方父母的壓力,我跟他快速閃婚。
說起來,我跟他到底是沒有多深的感情,更別說轟轟烈烈的甜蜜戀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