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,就是暴風雨來臨的征兆。
我希望第一種。
我在警察局接受審問,回到家還要繼續接受審問。
沈舛坐在我對面,看了眼手腕上的時間,淡淡詢問:“現在凌晨三點了,告訴我,幾點去的酒吧?”
我低聲道:“十點半。”
這狗東西經常不回家,還要給我限門禁,晚上九點半必須回家!
沈舛:“我說的話,你是一句沒記在心里啊。”
我有些委屈,眼眶紅紅的。
老娘就是因為把他的話記在心里才會過的這麼憋屈!晚.
結婚三年未公開,九點半的門禁,不讓去人多的地方,尤其是酒吧。
這破婚姻,老娘不要也罷!
我騰的一下站起來,“我要離婚!”
他望著我,臉上有些錯愕,“你說什麼?”
我又重重重復那兩個字。
“離婚!”
沈舛靜靜看著我反問,“外面真有狗了?”
我一股腦點頭,“對!小奶狗,小狼狗,各種狗!”
他站起來輕笑,根本不相信我的話,像哄孩子一樣摸著我的頭,“別鬧了,明天帶你去玩。
我心情好了一大半,抬眸瞥向他,“你說的?”
沈舛:“嗯,我說的。”
沈舛從不跟我吵架,每次我生氣他都會哄我兩句,搞的我每次都像無理取鬧一樣。
可是我是真的好哄。
畢竟我很早就暗戀他。
不然我也不會隨隨便便跟人閃婚,就連婚禮都沒有辦。
4.
我被折騰了一夜,腰酸腿疼,所以我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就十二點了。
床頭,沒有人。
我打開手機一看。
沈舛九點鐘給我發了一條微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