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
“從監控的角度,看不出來撞沒撞上,可我在場,我知道是真的撞上了……這個事也是為難你了,只需要一個事故責任認定書,其他的事,我自己可以處理。”
事故認定倒也沒有違反規定,認定書很快就出來了。
梁執拿了認定書去公安局調資料,正好趙隊長在值班,很快就聯網找到了人。
車是在火車站附近的租車點還的,火車票也買好了,撞人的人這麼急著要走,那今天晚上的事,十有八九不是意外了。
因為交通意外,不是什麼大案,只有一個小輔警跟梁執一起去了火車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