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案子被人按得很緊,排給一個下重手聞名的法官,以周美芳目前的罪名,刑期該是三到七年,讓那法官來判,少說得有六年。
周彌當天下午就找了葉欣頤參謀,她的建議和邵律師基本一致,現在他們最好的辦法就是拖,用各種方法把案子宣判的時間往后拖延,希望能拖到辣手法官休年假。
找到需要審核的新證據是拖案子最簡單的辦法,但是這稅務案過去這麼久了,很多記錄連周美芳自己都找不到了,新的有利的物證很難取得,除非是人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