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,第二次。
因為第一次,在幾年前,它試圖撞向我。
17
車禍那天,下著大雪,視線不清楚。
我唯一記住的就是車的型號。
前幾年,我借公司勢力,背地里悄悄調查。
最終,很多證據都指向吳櫻櫻。
她是肇事司機的可能性最大。
可是,證據不足。
尤其是動機,我與她素不相識,她為什麼要害我?
言刑當初說要與她簽約時,我非但不生氣,反而覺得機會來了。
吳櫻櫻到了公司,要請高管們吃飯。
那晚,我假裝喝醉。
吳櫻櫻讓她助理送我回去。
我再一次鋌而走險,上了他們的車。
我包里藏著刀,用來自保,身上還裝著迷你攝像頭,萬一我出事,還能錄下證據。
但出乎意料,助理只是問了我幾個問題。
「五年前的春節在哪里過的?」
「大年初二,雪下得最大的夜晚,去過什麼地方?」
「有沒有遇見過不同尋常的事?」
我醉意熏熏:「那我哪記得住?公司事多,你問我前天吃了什麼我都記不住……」
「真的記不得?」助理目光閃爍。
我晃晃腦袋:「拜托,每年過年不都一樣?越來越沒有年味……」
說完這句話,我頭一歪,假裝睡著。
助理不動聲色地給吳櫻櫻傳信。
可他不知道,我瞇著眼,余光瞄得一清二楚。
從那天開始,我多了個心眼。
五年前的大年初二,到底發生過什麼?
有什麼事情,被我錯過了嗎?
沒承想,真查到了。
一個老人被車輛拖行致死。
司機沒找到,成了冤案。
事故發生的路口,我有印象。
我還記得,那天雪下得太大,街上沒有行人。
除了我,只有一個老人,在收停車費。
老人穿得破破爛爛,正跟司機掰扯。
我當時瞥了眼他們,并未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