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穿書了,穿成一個非常漂亮的路人甲,我們家剛被配角虐殺完畢。
我本該等 18 年后,配合男女主指認兇手。
可我手癢。
男女主還沒出場,已經把全書殺得只剩書名。
1
按照原著,「我」一共出場了兩次。
第一次是我們全家死的時候,我被我娘藏在柴垛子里,眼睜睜看著全家慘死,連句臺詞都沒有。
第二次是 18 年后,男女主為了扳倒配角,找到我做當年虐殺事件的人證。
就一句臺詞,「是他,他化成灰我都認得!」
沒錯,我是工具人。
此刻,我繼承了工具人短暫的記憶與喜怒哀樂。
2
我爹是縣丞,得罪了首輔之子嚴番。
今日一早,嚴番帶著他的狗腿子,浩浩蕩蕩闖入我家。
他們把我爹舌頭拔了,雙手雙腳砍了,裝在壇子里,只露出個頭。
再當著我爹,輪番凌辱了我娘和我姐,用刀尖把他們覺得有趣的地方割下來。
最后把我還在襁褓中的弟弟,活活烹了……
我爹雙目欲裂,咿咿呀呀吐著血沫,在壇子里瘋狂掙扎。
嚴番哈哈大笑,伸手拍了拍我爹的臉:
「宋大人,好好享受!」
再帶著一眾狗腿子,揚長而去。
3
我穿來的時候,正是嚴番離開的時候。
我從柴垛子里扒拉出來,本能地奔回房間。
空氣里全是血腥。
尸體支離破碎,地上除了血,就是殘肢、碎骨頭與碎肉……
嬰孩躺在鍋里,肚子破開個窟窿,腸子流在周圍……
我與工具人共情完畢,隨即「嘖」了一聲——
瞧這手法,粗糙!殘暴!
一看就沒受過專業訓練。
連個殺牛的都不如,一點美感都沒有!
庖丁解牛懂不懂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