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間,劉母天天給我送湯,她本來是希望我能住進他們買給我的那個房子,他們親自照顧我的。
我拒絕了。
不過我沒有拒絕她送的湯。
她每次送湯過來,我不要,她就站在宿舍樓下,一站就是一個小時。
舍友看不下去,說了我幾句。
我才收下她的湯,不過那些湯的最終歸宿是馬桶。
我跟劉母說,沒必要送,我不喝湯,她堅持送,無非是感動自己,那我只能收下,然后倒入馬桶。
我跟她說過一次,我不喝湯的原因。
小時候鄰居奶奶見我太瘦,送了我一鍋雞湯,林梅發現后,拿針扎我的嘴巴,我滿嘴是血,雞湯最后全部進入了孫大壯肚子里。
后來鄰居奶奶偷偷送,孫大壯不知道從哪里找到了湯,故意在里面加尿,我不知道,喝了,后來他很囂張地跟我說了這件事,我當場連膽汁都吐了出來。
自此以后,我再也不喝湯。
我跟她說過這件事,她還堅持要送,那我也沒辦法。
她根本不是愛我,只是覺得做這件事很感動人。
舍友發現我的倒湯行為后,她沒有站在制高點質問我,而是問了我原因。
得知我心里的陰影后,她哭了一個晚上。
第二天劉母再來送湯。
她紅腫著一雙眼睛沖到樓下,將劉母罵了一遍。
我第一次看到文文靜靜的她罵人。
劉母一臉尷尬地走了。
11
林梅被判刑了,她的刑期比孫大壯的還長。
我沒有妥協,直接告她故意殺人罪。
她要在牢獄里待七年。
她對我的傷害那麼深,這七年的懲罰根本算不上什麼。
*
寒假的時候。
劉洋來找過我,他是來求我回家過年的。
“就當我求你了,爸爸媽媽這段時間過得一點都不好,尤其是媽媽,經常看著你的照片發呆。”
我不回去,要兼職。
“是哥哥沒有照顧好你,畢業后,你繼承家里的公司吧,我……可以不要家里的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