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妍妍,爸錯了,你給爸一個機會,爸以后一定對你好。]
[妍妍,你肯定手里不止幾十萬吧,救了你弟弟能不能救救爸爸呀。]
后面的幾天,周泰和劉芬都在無時無刻得給我發消息。
我只要下課后去看對話框,消息都是九十九加。
看著這兩個人的惺惺作態,多看一秒都浪費時間。
果斷拉黑。
后來聽說,他們的店面也被查封,據說是賣的水果不新鮮,導致客人吃了拉肚子,還涉險欺騙消費者,以次充好。
他們也從家里搬了出來,被很多人追債。
還想在網絡上利用輿論抹黑我,也被網上的正義之士打壓,沒成氣候。
而我,只需要整理好手里的證據,看他們什麼時候跟我來個魚死網破。
直到一個月后,我收到法院傳票,他們果然把我告了。
“法官!就是她,她明明有錢卻不幫幫我們,我也想還錢,可是她不給呀!”
劉芬在原告席控訴我,裝的那是一個言辭懇切,群情激昂。
完全把我說成了一個不孝女,而把他們,擺在了受害者的位置上。
“是啊法官,我這女兒,那就是個守財奴,連把錢拿出來救人都不愿意啊!”
“肅靜!被告,你有什麼話說?”
法官雖然面無表情,但是周泰這對夫妻在法庭上撒潑,他已經說了不知道多少次肅靜了。
“我在十八年前,被原告棄養,一直被養父母養大。”
“她初三的時候,我們把她接回來了的!”
他們大概也知道,確定棄養,要被判刑,所以千方百計想堵住我的嘴。
“肅靜,現在是被告說話時間!”
“初三時,因為弟弟全年級倒數第一,他們意外得知我學習好,以虧欠我為由,逼迫我養父母把我還給他們,我確實在周家,住了四年。
”
“對啊,法官你看,她承認了。”
“但這四年,他們以撫養我為由,借機敲詐我養父母共計二十萬,但高一之后,他們就再也沒有給過我一分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