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句不該說的,我和任平淵站在一起,都比和我老公站在一起,更有夫妻相。
不止是照片,我們家每年都會拍攝的家庭vlog里,也能明顯地看出來,我老公好幾次想拉我的手,摟我的腰,卻被我不著痕跡地躲開。
我的話和警察查到的證據截然相反,相互矛盾。
在他們眼里,我已經是半個殺人犯了。
我知道,有些事瞞不住了。
“是我咬的。”我重新回到筆錄室,閉了閉眼,說道:“我和余彥明第一次見面,是在一個漆黑的夜晚,他在巷子里強……強奸了我,所以我咬了他。”
給我做筆錄的幾個同事面面相覷,瞳孔地震。
臉上,全是不敢置信與震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