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真的!我是穿書的,我誰也沒告訴,就跟你一人說了,你憑什麼不信?」
又看了什麼奇奇怪怪的小說?
我沒應聲。
金滿山眼皮重新耷拉下去,有氣無力癱在座椅里,安靜了一陣子,我以為她睡著了,過會兒突然含含糊糊嘀咕起來,說話顛三倒四,缺乏邏輯。
我大致理了理,是在說她的穿書經歷,還說我是男主之一,瞿想想是女主,她是個倒霉炮灰,為瞿想想擋刀一命嗚呼。
還吐槽我不懂討女主歡心,成天和她一個工具人泡在一起,活該后面追妻火葬場。
我差點就信了。
十幾天后,我那個傻瓜弟弟,在演唱會上干了件驚天動地的傻事。
我連夜趕去醫院,那小子就腦門上貼了個創可貼,面前擺了個全家桶吃得正香。
看到我,尷尬地放下啃了一半的藤椒雞翅:「哥你來了。」
我就多余跑這一趟。
轉身要走,藺南從后面追上來,把我拽回病房,生怕我跑了,還把門給關上,站在門口堵著。
「哥我跟你說件事,我憋一天了,再不說我會發瘋的。」
我冷笑:「演唱會上還沒瘋夠?」
藺南從小被我調侃捉弄,習以為常,自動屏蔽我的陰陽怪氣。
他深吸一口氣:「說出來你可能不信,我重生了。」
我:「……我更希望你重新換個腦子。」
「我就知道你不信,要不是發生在我身上,我也不信。」
藺南沒再給我開口的機會,竹筒倒豆一樣把他后半輩子的遭遇一股腦倒給我。
我起初當故事聽,越聽越不對勁,好像和金滿山那晚上的醉話對上了。
藺南告訴我,在他的記憶里,金滿山喜歡上姜策,三年后會為姜策擋刀而死。
確實,我們這伙人里,她好像只對姜策顯露過些許欣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