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他又回了一條:
「你現在在哪?」
「學校。」
「我剛好在附近,我來接你,一起吃個午飯。」
我看了眼快餐盒里吃到一半的飯菜,顫抖著手指發送了一條過去:「好,我也正好還沒吃午飯。」
飯吃到一半,他問我:「有男朋友嗎?」
我筷子一抖,肉丸滑落回碗里。
「沒。」
「不介意的話,做我女朋友。」
04
肉丸被我撥成碎塊,油亮的汁水和米飯混合,我嘗了一口,很甜。
「霍總……為什麼會喜歡我?」
「你給我的感覺,很特別。
我那時以為特別的是我,我相信了一見鐘情,可實際上,特別的是吳蔓,難怪他會說「不介意的話」。只是他沒多解釋一句,為什麼這麼說。
暑假結束前,我住進了霍斯誠的公寓。
我們像普通情侶一樣約會,周末看電影,吃大餐,坐摩天輪,偶爾去探望被領養的小胖。
霍斯誠固然成熟穩重,但并不無趣。
他愛開玩笑,游戲輸了會罵臟話,周末也睡懶覺,工作忙的時候也吃泡面,和小說里刻板的冷酷無情的霸總形象并不一樣。
我以他為原型寫了一本甜文,根據編輯的建議,取了個爛俗的名字,《霸道大叔強勢愛》,還沒畢業就賺到了第一桶金。
編輯讓我別急著完結,我于是一路寫到主角的孩子結婚生子,足足六百多章。
吳蔓出現前,我們的故事是霸總和小白兔的甜文,她一出現,故事的主線就成了勢均力敵男女主的相愛相殺,我這種白蓮花女配,是不配和女主搶男主的。
我自知拿捏不了霍斯誠這種人,所以底線是不做第三者,除了這個,無論是他花心,背叛,還是厭倦后把我一腳踢開,我都甘愿承受。
所以他把我當替身,為了吳蔓和我分手,我不能哭鬧,不能指責,只能獨自難過。因為這是我一早就預想到的結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