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現在我也不愛他了。
見面就見面,見到了,說清楚,斷干凈。
「哪里見?」我回了條短信。
「開門。」
霍斯誠一改邋遢形象,又恢復了往日的西裝革履。
我注意到他手里拎著一個白色方形紙袋,上面印著一個有名的珠寶品牌的名字。
他徑直走到餐桌前,把紙袋放在桌子邊緣,然后拉開椅子坐下。
「正好沒吃午飯,我就不客氣了。」
說完,他端過我盛好的飯狼吞虎咽起來。
我從沒見過他這副模樣。
要不是了解他的背景,我還以為他破產了。
我坐在對面靜靜看著他,等他最后一口飯下肚,才問道:「你到底想說什麼?」
他將紙袋遞給我,「特意給你訂做的,先看看喜不喜歡。」
袋子里裝著一個外殼精美的盒子,打開,躺著一條鉆石項鏈。
「你記不記得我說過,你戴項鏈的樣子很美。我這麼說不是因為你看上了吳蔓的戒指,而是我的真心話,你戴項鏈的樣子比任何人都要漂亮。」
「我記得。可是記得不代表還在乎。」
啪!
我關上盒子,抬了抬手腕,「在我看來,首飾這種東西,戴一件就夠了。我已經有一條手鏈了,雖然便宜,可我很喜歡,霍總的項鏈還是送別人吧。」
他看了我的手腕一會兒,又道:
「這條項鏈是去年就訂做好的,給你的生日禮物,你不要也不會送給別人。前年的禮物是五百萬版權費,今年的……我們一起去挑,好嗎?」
原來他買版權是這個原因。
可是,這真的有必要嗎?
分手了還給前女友準備生日禮物,難怪吳蔓不愛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