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
“這女人自打進來就開始發瘋,潑完開水我們終于忍不住,就走上前要教訓她。誰知剛走進,她就自己脫掉了褲子。”
“呵呵。”
聽到這里我嘲諷道:“接下來的就是我看到的那一幕了是吧。”
他點頭。
我回頭問警察:“警察同志,你相信嗎?”
誰知警察說:“你先回去,明天等檢查結果出來再說。”
我疑惑了,明擺著的,三個男人見到一個靚麗女人進了包廂,產生不軌心理,要對女人動手。
直接判就好了,哪來這麼多事呢。
該不會......收錢了?
我來回掃視警察與那三個男人。
憤恨一聲,我甩開膀子離去。
第二天,三男一女同住火車包廂,女人險些遭受強奸的案子被報道出來。
各大媒體爭相尋求事情真相。
我,作為案發現場第一人,自然是他們追逐的對象。
對于案件真相如何,我不予置評,只說等待警察調查結果。
但想起女人那悲慘的模樣,我還是想說點東西。
于是,我當著他們的面說:“我覺得,應該將男女分隔開,就如同廁所一般,火車包廂要有女性包廂,地鐵也是一樣。”
“還有公交車,電影院等等。公共場所都應該有女性專用場所。如此,我們的社會才是一個文明的社會。”
有心人只要一查,就知道,那輛列車其實是有女性專屬包廂的。
我之所以說這話,就是把事件引向另一種可能。
也是我心里 認定的那個可能的真相。
陳雅麗,就是我們列車長的老婆,因為管理包廂分配的人是他。
在此之前,車內包廂都是男女分開住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