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有權對歌曲的去向有著分配權。
公司有權干預藝人創作作品數量以及類型。
……
一條條黑心條款,讓周錦溪感覺自已完全失去了創作人的自由。
沒簽約前,所謂公司的星探說的天花亂墜,宛如求著你進公司。
等進公司之后恐怕就要馬上換一張嘴臉了。
在資本主義眼里,再有才華。
也不過是一個賺錢的工具而已。
沒有人關心你的理想,他們只想著如何榨干你身上全部的價值為他們賺錢。
周錦溪不喜歡這種感覺。
韓凜道:“我名下有一家娛樂公司,如果我接受你的挑戰,并且贏下你,進我公司如何?”
“不可能。”周錦溪直接了當拒絕。
韓凜臉色也冷了下去:“那就請你回去吧,我不接受你的挑戰。”
“你卑鄙。”周錦溪臉色難看。
“你又想挑戰我,又不想付出點什麼,什麼好事都被你占了,你不覺得自已在異想天開嗎?”
周錦溪的臉色還是有些生氣,不過聽完韓凜的話,也覺得自已這個態度有些說不出去。
“你換個條件。”
“不換。”
韓凜態度也十分堅決。
周錦溪現在很為難,她是真的很想挑戰韓凜。
這是強者向另一個強者最高的敬意。
但韓凜的條件,太強人所難了。
為了一個挑戰,把自已后半生搭進去,值得嗎?
可如果韓凜不答應她的挑戰。
這件事情一定會永遠在她心里揮之不去,影響著她,干擾著她。
有些事情,是必須要有一個結局的。
她必須要知道現在的自已能不能贏過韓凜。
周錦溪再一次做出讓步:“如果我簽約你的公司,公司必須對我的創作給予全部的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