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字彈出來時,我腦子「轟」地一下炸了。
11
半年前,小紫要買婚房。
當年小藍買房我沒幫什麼,現在我有工作了,自然要給小紫出份力。
所以我取了八萬給她。
還剩下八萬,是我留著養老應急的。
可現在,只剩下五十八塊四毛。
我反反復復查了三遍。
58.4。
這個數字就像是一把刀,戳在我眼睛里。
小藍帶我去柜臺拉單子。
原來就在我取了錢給小紫后不久,剩下的錢就被分四次取走了。
八萬,我不吃不喝得兩年才能存到。
我氣得手一直在抖,沖去醫院找岳建華。
撞見他正在買烤鴨。
我曾經想買個鴨腿嘗嘗鮮,被他狠狠罵一頓:「你錢燒得慌,這玩意多貴。」
可現在,他買了一整只烤鴨。
想必是去討好劉梅吧。
面對我的質問,他言辭振振:「是我取了!」
「一共十六萬的存款,你那八萬給小紫買房子,我那八萬我自己拿著。我才不像你這個蠢婆娘。」
「養她們到那麼大,不收點養老費就算了,還要往外貼錢!」
我啞著嗓子吼:「她們也是你女兒!」
「有個屁用,她們將來的兒子也不姓岳!」他毫無愧色,「錢我都花完了,一分都不剩了。
他的嘴喋喋不休,還在說著罵人的話。
罵完我罵小藍,罵完小藍罵小紫。
說她們倆沒良心不孝順,養了兩條白眼狼。
還趁小紫不注意,甩了她一巴掌。
路人紛紛圍觀。
像是在看猴戲。
我耳朵一片嗡鳴,世界在這一瞬間失去了聲音。
天氣陰沉沉的。
眼前的一切都灰蒙蒙一片。
我看到小藍將小紫護在身后,氣紅了眼不住回嘴,拳頭捏得緊緊的。
我看到小紫臉通紅一片,眼眶濕漉漉的,背過臉用手擦了擦眼角。
我看到看熱鬧的人對著兩個孩子指指點點。
夠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