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就是他的經濟來源,如果你是我,你愿意讓自己的女兒跟這種人在一起嗎?”
我垂下眼睛,嘆了口氣,卷起自己左臂的衣袖,上面有一條扭曲的白色疤痕從腕處蔓延到手肘,傷痕邊上,還有好幾處窩坑傷疤,皮肉翻卷,丑陋猙獰。主持人看見我手臂上的疤痕,震驚地問道:“這傷是......”
我苦笑道:“她想搬去跟黃思恒同居,我告訴她黃思恒并非良人,不準她去,她發瘋,用鋼筆刺傷了我。
她刺傷我后,就逃了出去,我連包扎都顧不上就去找她,我不想看著自己的女兒跳入火坑,可她是怎麼對我的呢?
她一路大喊大叫,說我虐待她,還要報警抓我。
我被不知情的路人攔住,看見她在人群后面沖我露出得意的笑容。
現在想想,我以前到底是圖什麼啊?
只是因為她是我的女兒,我就生生忍受著她對我造成的那麼多傷害,如果說兒女是父母的債?那我欠她的,上輩子也該還清了。
我突然就笑了,眼淚卻不受控制的流出來,這一次不為李姍姍,只為了還能重活一次的我自己。
“你們說得對,我確實不配做一個母親,所以以后,我不會再做媽媽了,我已經沒有女兒了。”
斷絕母女協議書出現在屏幕上,還有只剩下我一個人的戶口本。
主持人有些慌亂,她眼睛中滿是愧疚:“不是的,大家只是不了解真相,李女士,您是一個很好的媽媽!”
我搖頭,并不想接受這個稱贊,當一個好媽媽太累了。
這次采訪是以直播的形式放送的,我可以看見屏幕上滾亂的彈幕,大多都在跟我道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