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姍姍不甘地大喊:“你們干什麼,我是她女兒,你們把她還給我,不然我投訴你們!”
黃思恒也跟著附和,兩人一直試圖沖上來帶走我,就是找不到機會。
直到我“悠悠轉醒”,虛弱道:“警官,我的剎車壞了,我懷疑被人動了手腳。”
李姍姍和黃思恒被帶走了。
他們兩個或許以為我必死無疑,連隱藏都做的毫不走心,以至于隨便一茬,證據就出來了。
蓄意謀殺,謀殺未遂兩條罪名,李姍姍被被判了五年,黃思恒被判了六年。
而戴俊一家,沒有了李姍姍用我的錢養著他門,過的是越來越差,戴俊染上了賭博的惡習,把房子都賭沒了。
何花丟下他們父子跟別人跑了,他們父子窮困潦倒,竟然來求我幫他還債,笑死,我讓保安將他們丟了出去。
后來,李姍姍一次一次的要求見我,我都拒絕了,對她的感情,早在她一次次的傷害中消失殆盡了。
從她拔掉我的氧氣管的那一刻,我就沒有女兒了。
雖然沒有了親生女兒,但是,我卻多了很多愿意喊我媽媽的人。我投資了福利院,專門收養孤兒,短短幾年時間,我已經收留了上百個孩子。
沒有血緣關系的他們,比我那個親生女兒還要貼心呢。
原來,沒有了那個需要我操心善后的李姍姍,又有那麼多孩子的依賴和陪伴,我才發現我也可以活的那麼輕松愜意、充實快樂......
-完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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