怪不得當初我結婚的時候,媽媽告訴我這個婚不能接,婆家一家人一看就是心眼子多精于算計。
當時我還覺得是媽媽看不起老公,如今看來,媽媽果然有先見之明。
“董偉,你知不知道人在做天在看,你這樣就不怕遭報應嗎?”我努力克制自己想要抽他的手,渾身顫抖的說。
“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,想離婚可以,先拿二十萬給我。”
董偉說完站起來走了,徒留我一個人坐在咖啡廳,久久無法回過神。
這是什麼人?這就是畜生,是禽獸。
11.
我不能坐以待斃,我必須想個辦法,拿回我應得東西。
這四五年的婚姻生活,就當是給我長個記性,男人果然還是要多家考察,像我這樣草草選擇,最后就只能落得如此下場。
我在酒店一夜未眠,看著窗外人來車往的轟鳴聲,瞬間陷入難言的痛苦中。
第二天一大早,我特意早起,趁著一家人都沒出去的時候回家。
看到我回來,婆婆滿臉的譏諷:“怎麼了,想通了不愿意離婚了?我告訴你不離婚可以,以后說話做事小心點,別動不動就甩臉子,我們家沒這個規矩。
瞧瞧,這都什麼年代了,她婆婆的鋪還擺上了。
我一聽笑了,轉過頭看她說:“我是回來那我自己的東西,離婚我不得把嫁妝帶走嗎。我記得結婚的時候,我給自己買了五萬塊的首飾,現在離婚,這屬于婚前財產,我得帶走。”
聽到我的話,婆婆騰地一聲,從椅子上蹦起來,推著我往門外走。
“什麼你的首飾,那是我們家的東西,你想帶走沒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