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然,在搶救了七十多個小時后,李總雖然高位截癱,但是保住了一條命。
沈北檸趕到我的房間,想要阻止我做出更瘋狂的事情。
但她發現,我已經離開了。
房間被收拾得整整齊齊,干凈得有些空蕩。
顯然,主人一段時間內不會再回來了。
沈北檸心下一沉,開始瘋狂地給我打電話。
打不通,她便一條一條發短信。
【昭昭,別做傻事。
【你才十七歲,不要玉石俱焚。】
……
我看著手機上的消息,心里不是不感動的。
在我漫長的黑暗中,養母和菁蘭學院的朋友,給了我陪伴和安慰。
如果沒有沈北檸,我根本熬不到今天。
可我只能……對不起啦。
我叫昭昭,從為自己取這個名字的第一天起,我心里就只有一個目標——
沉冤昭雪,血債血償。
哪怕賭上自己,也在所不惜。
合上手機,我舉起手中的紅酒杯,看向對面的人:「Cheers。」
對面的女人舉著酒杯,遲遲沒有跟我碰杯。
那個女人的臉在我的噩夢中出現過無數次。
她是方雪。
16
我在一天前,給方雪發了封郵件。
內容很簡單,是她在民政局門口的錄像。
【要麼,我把它發給警察,要麼,給我八萬塊封口費。】
我們約在這家隱蔽的私房菜餐廳見面。
空曠的包廂只有兩個人,方雪和我隔著巨大的圓桌,空氣中是詭異的沉默。
片刻后,方雪放下酒杯,從包里取出一個厚厚的信封,隔著桌子遞給我。
「你要的錢。」
八萬塊,對于方雪這樣的豪門闊太而言,絕不算多。
然而她的手在抖。
我看著她不斷發抖的手指,笑了:「方女士,你這是心疼這筆錢嗎?
「還是說……這個數字,讓你想起了什麼難以面對的往事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