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對,我都能穿書,為什麼別人不能重生?
對我來說,我寫的是書。
可對他們來說,他們擁有完整的人生。
肯定有很多東西,是我不知道,也無法預測的。
比如,裴瑯對秦蕪的感情。
在想通這點之后,我忽然就鎮定下來。
甚至靈光一動,學會融匯變通,忽悠的話張口就來。
“沒錯,這些都是我寫的。”
“就是因為我的提醒,我家小姐才避開慘死結局,和姑爺你再續前緣。”
“看在我那麼努力撮合的份上,我在外頭搞錢的事,能不能……”
話還沒說完。
就被裴瑯無聲打斷。
“不能。”
他面無表情看著我,提議。
“你想賺錢,我這里倒是有個法子。只要你以我和秦蕪為主角,寫一個過程和結局都圓滿的故事,我可以考慮給你漲月銀。”
這話的意思。
是我從流浪作者,變成簽約作者的意思嗎?
條件很誘人。
但還是得討價還價一下。
“你知道的,我只是選了一個人的視角,寫了一本故事而已,不是安排人生,不可能寫完美,就完美的。
”
裴瑯大手一揮,不甚在意。
“沒關系,你寫就是,我每月給你漲二兩銀。”
才二兩銀子?
呸。
可惡的資本家。
13
自從這位姑爺扒掉我的馬甲。
就開始了每日一催更的狀態。
他不光是催,寫的不滿意,他還要讓我改。
令人煩不勝煩。
終于,在他二十八次以劇情不夠甜,要求我改稿之后。
我怒了。
忍痛花了一兩銀子,攛掇喬四開始搞事。
那天,風和日麗。
我笑得甜膩。
“小姐,你和姑爺現在進展咋樣?到哪一步了?圓房了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