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想回去,不想回到那個逼仄的小地方,于是我打定主意一定要留在 B 市。
可現實總是殘酷的,我發出的簡歷就如同落入海中的石頭,一個個都沉入大海杳無音訊,我的身上已經沒有多余的錢可以支撐著我繼續待在這里。
為了省錢,我只能住在只有十幾平方的小地下室,每天啃著最便宜的饅頭榨菜,一邊繼續投遞著簡歷在這座城市里四處奔波。
彼時我想得很簡單,只要能夠在這里找到一份工作,足夠交得起房租,讓我繼續留在這里,那我就滿足了。
于是,在一次機緣巧合之下,我成為宋嚴書身邊的助理。
那個時候,他的公司才剛剛成立沒有多久。
算上我,公司里總共只有五個人。
和我理想之中坐在辦公樓之中的場景出入很大,因為那個時候我們的公司只有這間辦公室這麼大。
公司主題是做廣告設計,跟我的專業正好對口。
但由于當時公司剛剛起步,接到的單子并不多,那時我的工作,就是幫著整理客戶資料,陪著他外出一單單地跑業務,負責在他陪客戶喝到爛醉的時候送他回家。
那個時候的日子,真的很難。
公司里的員工來了又走,最少的時候就只剩下了我和宋嚴書兩個人。
他一邊要忙著拉業務,一邊還要熬夜在公司寫方案,陪客戶喝酒喝到胃穿孔,最后是我將他扛到了醫院,守了他整整一個星期。
那一次之后,醫生鏡子他在繼續喝酒,可生意還是要談,客戶依舊要陪,于是為了不讓他搭上這條命,我替他舉起了杯子。
那是我第一次喝酒,為了拿下那個大單,我硬著頭皮舉起杯子便一杯杯地往肚子里灌。
一兩杯下肚我已經沒有了任何感覺,只能感覺到喉管連著胃部似乎都被燒著,一片火辣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