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姜繡,是個啞巴。但爹娘疼愛,讓我和同村的沈煊定了婚,生活倒也算平穩安定。
后來,朝廷征收南海明珠,我們交不上那麼多的珍珠,皇帝震怒,派將軍來屠了村。
沈煊帶著我過了三個月東躲西藏的日子,最后,他將我安置在揚州做生意的姨媽家。
我打著手語告訴他:“沈煊,你一定要回來接我。”
沈煊背著包袱,少年的背影孤寂頎長,他停住腳步,轉身看著我,緩緩道:“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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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我并不是一生下來就是個啞巴。
在八歲以前,我都還能好好說話,會乖巧的喊爹娘,并不是一個不會說話的小啞巴。
但自那日從沈煊家瘋玩回來后,我莫名的發了一場高燒,燒了整整兩日,不管吃了多少藥都醒不過來。
郎中說我的命能保住,只是就怕我以后再也不能開口說話。
據我爹娘說,不僅他們急,沈煊的娘也急,她看著我高燒不醒的樣子,一拍大腿下定了決心,拉著我爹說:“姜大哥,孩子雖說不是我們害得,但她畢竟是從我們沈家回去才發的燒,這樣,無論她日后是能說話,還是不能說話,這媳婦我王鳳都認定了!如果愿意,便是我的媳婦。
沈伯母她說到做到,在我剛醒的時候,她就把沈煊拽到我的床榻前,問我:“繡繡,我家這小子你可看得上?”
我瞪大著眼睛,既不點頭也不搖頭。
要說喜歡嗎?沈煊哥哥他長我三歲,生得好看,眉目清俊,他力氣也大,還會劍術,常常把我護在身后,還曾有會稽山的仙長說他仙根純凈,是個修仙的好苗子。
如果順利的話,他及冠后就會去會稽山修仙,當個心系天下蒼生的修仙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