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
“警察叔叔,你這算是惡意誘導吧?我可以投訴你的。”
OK,我體諒警察們辦案辛苦,見多識廣,想象力比較豐富。
可是這麼多天過去,警方在我家有檢測出相關的生物痕跡嗎?
有什麼可以證明我家是案發現場的證據嗎?
如果有,昨天就不會通知我可以搬回家住了。
如果沒有,警察又憑什麼懷疑我是殺人兇手呢?
石某立比我高、比我壯,如果我是激情殺人,作案地點在哪兒?
總不可能是我把他騙到很遠的地方殺掉,又把他切成塊帶回家,凍在冰箱吧?
越說越氣,我都氣笑了。
沒憑沒據的,我又一次大搖大擺地走出公安局。
但是我仍然不能隨意離開P市。
11
蘇涓投案自首的消息,把碎尸案的熱度推到新高峰。
關于他們母子的小道消息滿天飛。
知情人士爆料,𝓍ľ
蘇涓為了南下闖蕩,拋夫棄子。
1993年,石國立高考剛結束,蘇涓向老公和兒子攤牌要離婚。
石國立的爸爸不能接受,捅了蘇涓兩刀,幸好送醫及時救回一條命。
這件事當時鬧得很大,很多人都有印象,很長一段時間被人掛在嘴邊,作為女人離婚要付出大代價的反面教材。
不幸中的萬幸,婦聯和街道介入,蘇涓總算拿到離婚證。
再次回到P市的時候,她搖身一變,成為資產過億的企業老總,被各級單位搶著巴結的招商對象。
可是石國立沒法原諒她。
幾個方面的原因。
一是離婚后蘇涓就沒管過他。
二是找對象的時候,人家一聽他是離異家庭出來的,都看不上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