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我原本想要下樓找到這手機,把證據拿出來。
可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爺眷顧黎千嬌,無論我怎麼找,這部手機就是找不到。
我沒了手機證據,可黎千嬌卻作為人證,將我定死了是殺人犯。
枕頭上我的指紋,被定義成了物證。再加上我以前的“劣跡斑斑”。
于是,我變成了殺人犯,代替黎千嬌坐起了牢。
但是現在,記憶的審判將這真相公布于晚.晚.吖眾。
我痛苦的落下了一行淚。
哪怕這件事情已經過去快一年了,可是我還沒能夠放下。
我的腦海里總是會想起那一天,如果那天我沒有去找樓西霖的文件就好了,如果那天我把黎千嬌趕出門就好了。
可是,如果永遠只是如果。
樓西霖已經徹底跪在了地上,神情絕望。
他無法相信,這件事情的真相居然是這個樣子的。
“殺了我孩子的人……是嬌嬌?她為什麼……為什麼要這麼做?!”
這一個問題我也曾經想過,而且我還問了出來。
黎千嬌是怎麼回答我的呢?
我想起來了。
她討厭這個孩子,殺了他還能嫁禍到我的身上,讓我和樓西霖離婚,簡直是一舉三得的買賣。
她不可能不做。
審判團也沒有想到,這一場記憶審判,最后竟然是這種結局收尾!
所有人口中的殺人犯從未殺過人!甚至連一次惡都沒有做過!
反倒是那個外表看起來甜美,笑起來也很甜美的黎千嬌,才是那一個惡貫滿盈的殺人犯!
連一個五個月的嬰兒,都能夠動得了這個手!
審判團立馬聯系了警方,發布逮捕令將黎千嬌逮捕!
而我,則是終于能夠解下鐐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