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失憶了,記憶回到了十年前——宋顯山最愛我的時候。十年前宋顯山視我如珠如寶,哪怕我要天上的星星,他都要想方設法給我摘。
十年后宋顯山卻對我滿眼厭煩,他護著最愛的小情人,對我言辭刻薄:「沈菱,別像個瘋婆子,體面一點。」
原來,他不愛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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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鬧夠了沒有?!」
回過神來的時候,一疊紅色鈔票灑在我頭上,抬頭一看,剛和我度過結婚一周年紀念日的宋顯山站在我對面。
他旁邊站著個頭發亂得像雞窩、臉上都是巴掌印的女人。
宋顯山單手抄袋,英俊的臉上也印著巴掌印,天生冷感的眉眼浸著不耐。
但他好像成熟了?
我摸了摸隱隱作痛的后腦勺,腳下刺痛,這才發現有玻璃碎片劃傷了腳。
宋顯山在這時開口:「不是要錢嗎?」
他看著我,表情難看。
我皺著眉,把腳伸向前:「宋顯山,你沒看見我受傷了嗎?你昨天還跟我說……」
我又伸出手,可在燈光下瞄到我手的時候,我愣住了。
傷口不見了。
明明昨天我切菜的時候不小心切傷了手,宋顯山心疼得連忙給我包扎好,并告訴我,以后絕不能再讓我受傷。
「沈菱,別像個瘋婆子,體面一點。」宋顯山無所動容,冷著一張俊臉就牽起旁邊女人的手,闊步走出了門。
儼然一副情侶的模樣。
「宋顯山——」我還沒叫住他,有個人就湊上前,面孔有點熟悉。
是宋顯山的好兄弟魏明。
魏明嘴邊堆著笑:「嫂子,我送你回家吧。你說今兒是姜蕎生日,你這不是刻意……」
我盯著魏明,面無表情:「姜蕎是誰?」
魏明嘴邊的笑僵住了。
我偏首看見窗外繁華的夜景,又瞧了一下一室狼藉,心里升出了一個念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