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疼,也隨之成倍地擴張。
每一個細胞,每一寸神經,都叫囂著心疼。
我感覺自己快喘不過氣時,這名警官又笑瞇瞇地說:「這次的案子疑點挺多的,梁宸家人請了最好的律師幫他打官司,估計問題不大。」
26
在警局我才知道梁宸有家人。
他爸爸媽媽根本沒離婚。
他也不是被拋棄的。
當年搬到我家隔壁,是因為隔壁奶奶胃癌晚期,她想念孫子,梁宸便轉學來陪她。
奶奶去世后,他父母想接他回家,結果他說他要留下保護很重要的人。
這個很重要的人就是我。
梁宸爸媽很有氣質,他們是知名企業家,家里很有錢。
梁宸還有姐姐弟弟。
他們見到我,并不熱忱。
換作是我兒子為了一個女人付出這麼多,還面臨牢獄之災,我大概也喜歡不起來。
我理解他們。
「宋小姐,我們會傾盡全力幫我弟弟洗清嫌疑,你放心。」
梁宸的姐姐,只對我說了這麼一句話。
語氣也有點冷。
但我很高興,高興得直點頭:「好好,謝謝你們。」
27
經過警方調查,以及梁家的周旋,最后還原了大火真相。
縱火的是宋前。
宋前不滿凌巖父子騙光了他家的錢,還一而再再而三家暴他媽媽。
他也憤而幫他媽媽,但他打不過凌家父子倆。
好幾次被父子倆打到像狗一樣爬不起來。
十八歲的小伙子,血氣方剛,仇恨郁結于胸,最終選擇縱火。
縱火前,他是知道房內有多少人的。
那時候,他已經什麼都不在乎。
怕大火燒不死凌家父子,他還特地補了一刀。
宋前被判了死刑。
梁宸無罪釋放。
28
梁宸離開看守所這天,我沒能接到他。
他被梁家人提前接走了。
我在風中站了好久好久,最后兀自笑笑。
「這樣很好啊,他回家,會有家人愛他,不會活得像個神經病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