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月里酒席多。養父帶我去吃了好幾場。
村里的孩子們看他對我的態度,再也不敢當面說我什麼。
我幫養母燒火、和面,調餡,掃地、喂雞。
養母逢人就夸我:「家寶真的好乖,不知幫我省了多少力氣。」
以前在生父母那兒,我做得更多。得到的卻只有謾罵,從無夸獎。日夜輪轉,很快又是一年正月到。我讀學前班了。
跟養母越發親近,也敢偷偷跟養父要求買糖吃。
出了十五,養父出門做小工。
那時小工很辛苦,一天的工錢也就十五塊。
正月十六逢上趕集。
我陪著養母一起去賣饅頭。
結果在集市上看到一個掛著鼻涕眼淚的小姑娘。
我給了她一個饅頭,她牽著我的衣服不肯放。
很快就將養母吸引過來。
她只知自己叫萱萱,一直哭著要爸爸媽媽,根本說不清住在哪兒。
養母又心軟了:「馬上就要天黑,留她在這兒可不行。」
「先帶回去再說。」
走到一半,奶奶哭著喊著找過來了。
「你總算回來了,長青出事了!」
養父在隔壁村幫著修水渠,結果被滾落的石頭砸在后腰上。
當場就躺溝里,腿也動不了。
鎮上的衛生所說可能是脊椎斷了。
現在人被送去了縣醫院。
奶奶涕淚漣漣。
「他才三十歲,這要癱瘓了,后半輩子怎麼辦?」
「醫院都是燒錢的地方,我們去哪里湊那麼多錢?」
「我的命怎麼那麼苦?」
她哭著哭著,看到三輪車里的萱萱,氣不打一處來。
「你又撿孩子!」
「撿了一個掃把星還不夠,是嫌長青死得不夠快?」
「送走送走,把這些掃把星全部送走!」
6
這種時候,換尋常人早就亂了。
養母也是急紅了眼,可一看奶奶要將我們往車下拽。
她忙一把護住。
「媽,媽,我知道你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