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晚她教訓我了很久,打斷了三根木棍。
我照著她的話學乖,不再反抗林語,可林語卻并沒有因為這樣而消氣,反而變本加厲,反正我沒有家長替我出頭。
后來有一天我實在忍不了了,偷偷拿我媽的手機,將林語多次毆打我的樣子錄了下來并報了警。
林語那時已經滿了18歲,原本可以判刑的,
可我媽卻堅持撤了訴,因為林語父母給了她10萬塊。
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她別拿這筆錢,送林語去坐牢,還我一個公道。
可我媽卻將證據全部刪掉,把我再次暴打了一頓。
「你瘋了?有錢不拿給你討公道?」
「我告訴你!你就算被打死了,只要對方給錢我就不會在意,你的命不值錢,你弟弟才是咱蘇家的寶!」
從前如此,現在亦如此。
我和沈凡在一起后,我媽剛開始極力反對,因為她準備把我嫁給一個50歲的老男人換一筆彩禮。
但當她得知沈凡的身份后,開始對我關懷備至。
偶爾還會腌一點我愛吃的咸菜寄給我。
甚至偶爾打電話關心下我并且跟我道歉,說曾經自己做錯了。
從小到大,我一直渴望母愛,所以有一瞬間我迷失了,我以為她真心悔過了。
可到頭來不過是她演的一場戲。
我拿起手上的茶杯狠狠往地上一摔。
「夠了!」
「滾出我的家!」
「我的事以后和你們再無關系,再鬧,我就自殺。」
「但是臨死前我怎麼也得拉著你們下地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