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依然西裝革履,連頭發絲都精致得不像話,和這亂糟糟的醫院病房格格不入。
我盯著他,很久很久之后才終于卸掉一口氣:
「你知道嗎譚江,林余每天吃白米泡水,送外賣,做搬運工,去工地頂著太陽做小工,甚至是撿廢品……他不眠不休,熬夜通宵,好不容易攢夠的學費,可是這些,都用來換你那未婚妻的昂貴名聲了。」
我迎著他,往病房的方向走,擦肩而過的時候又突然停下來。
「譚叔叔。」我開口,聲音平靜。
「你知道嗎?直到今天我才恍然明白了些,沒有繼續和你們這樣的人為伍,倒也是我的幸運。」
我沒有回頭,但又隱約覺得,在我說完那些話后,譚江看我的眼神,大概是有些精彩的。
林余和我的錢加起來付完手術費和醫藥費后,也只夠他在醫院里再住兩天。
「沒關系。」
這小屁孩麻藥過了以后疼得直咧嘴,卻還是安慰我:
「又不是什麼要人命的大病,回家去養著也是一樣的,只是……」
林余很夸張地嘆了口氣,繼續說:
「夏梨啊,你燉這骨頭湯實在是太難喝了,聽我的,咱們還是不要讓豬大哥死不瞑目了好不好?」
我撇撇嘴,朝他額頭上不輕不重地打了一下,林余夸張地喊疼,說我虐待病號,多人間的病房因為他變得熱熱鬧鬧,譚江卻在這個時候很破壞氣氛地推門進來,看著打打鬧鬧的我們,毫不掩飾地皺了皺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