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最落魄時,被一個瘸腿少年買回家。
他供我讀書,送我學音樂。
卻在我人生最重要的時刻,為了我鋃鐺入獄。
多年后周仰止出獄,我已紅遍大江南北。
有記者堵住他采訪:
「周小姐說她的成名曲《高山仰止》是為一個很重要的人而寫,請問那人是你嗎?」
他垂在身側的手攥緊又落,最后笑著否認。
「當然不是,我只是她的粉絲而已。」
1
十四歲這年,我被拐進大山。可是。沒有人肯買我。
年約四十的男人抽著旱煙,撇著嘴打量我,「靠,老李,你賣個小孩給我是什麼意思?」
被稱作老李的男人憨笑著:「誰說的,這個成年了,就是長的小了點而已。」
「拉倒吧。」
男人眼光毒辣,「這干巴身材,一看就不能生,買了也是浪費錢。」
轉遍了村子,也沒人肯買我。
我松了一口氣,本以為自己能逃過一劫,卻意外聽見老李和他的同伙低聲商量——
既然沒人買,干脆就將我弄死,埋在后山的無人地。
我慌得不得了,趁他們不注意,偷偷跑了。
可是,還是沒能跑遠。
慌亂中,我躲進一間破屋,屋里有人。
是一個瘦削清秀的少年,走起路來,一條腿有些跛。
他比我高上許多,擰眉打量著,問我找誰。
我還沒來得及說話,房門便被人一腳踹開。
被抓走之際,那男生忽然詢問,「我想留下她,需要給你們多少錢?」
他沒有用「買」那個字眼。
最后。Ўž
他用五十塊錢買下了我。
五十塊,是他全身上下所有家當。
2
我本就是孤兒,沒有名字。
周仰止買下了我,給我取名周與樂。
與樂。
周與樂。
我悄悄念著這個名字,在心底里開出一朵朵花。
周仰止也是個孤兒,他父親進了監獄,母親多年前和人跑了,是爺爺將他帶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