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開庭那天,旁聽席已經坐滿。
吳丹以我不贍養她為由起訴了我,法庭上我將奶奶獨自撫養我至我回家的證據,以及我和她斷絕關系的書面,雖然法律不承認斷絕關系的書面,但是認同吳丹在兒時回家之前未曾撫養我的事實。
吳丹那邊又拿出了癌癥診斷書,我卻當場笑了出來,她情緒有些激動:“你個沒良心的死丫頭,自己親生母親患癌還笑得出來。”
頓時我就接收到幾個責備的眼神,我的律師立即反駁:“吳女士所出具的診斷證明并無法律效應。
程遠拍桌而起指著我的律師罵道:“你算什麼東西,敢說診斷證明是假的?”
我笑著反問:“他何曾說過這診斷證明是假的,他只是說無法律效應啊。”
我的話一出,程遠和吳丹的臉刷地一下白了,看向我的眼神飄忽不定,支支吾吾半天說不出話來。
“因為你的診斷書是花了7.8在網購軟件上買的,上面甚至沒有蓋章,只不過是程遠按照網上的診斷證明寫了一遍。”
“如何作數?”
旁聽席那邊有個群眾忍不住噗嗤一聲笑了出來。
吳丹青白的臉又轉換成紅色:“要不是我,她還不能出聲在這個世界上,怎麼可能當明星?”
“她一個月那麼多錢,我也要住大別墅,還有她弟弟,都等著她養,憑什麼讓她安心。